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号)要求,按照青岛市的体检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为统筹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高考考生体检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体检范围
凡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
体检工作开始之前,已被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者将会影响其录取信息报送和学籍注册。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关注省招生考试院平台公告。
二、社会考生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4月23日上午
体检地点: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35号)
温馨提示:体检首项抽血检查须空腹。请考生一早(最晚9:00前)到达体检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后,先抽血,然后再进行其它检查。可自备早餐和水杯,抽血检查后食用。
三、应届生体检时间及地点
应届生体检在各高中段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听从学校安排。
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体检的考生,要提前向学校报备,并于4月22日上午、或4月23日上午,自行到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35号)体检。体检有关要求同社会考生。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五、体检项目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既往病史、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口吃、耳鼻咽喉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遵循体检学校、医院的防疫要求。参加体检,全程佩戴口罩,必要时再摘戴。排队候检的考生要保持安静,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声嘈杂和人群聚集。
2.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考生、外省返青考生,应凭健康通行卡(码)进行体检,并按照要求如实登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不得漏报瞒报。
3.考生在参加体检时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备签字笔,填写相关材料。
4.与体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站。
5.体检缴费。应届生由学校统一收取。赴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的考生现场缴纳。
6.体检前:注意饮食,不饮酒,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体检前一天晚上24:00以后不能进食水;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避免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8.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不带隐形眼镜;不穿高跟鞋;勿带贵重物品,以防丢失;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快等现象的发生。
9.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病症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保证正常学习,又能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10.考生要自觉做到文明守纪,尊重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要服从体检医院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要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体检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11.请考生提前了解自己的既往病史(主要指重要脏器病史),以便体检医生了解情况。
未尽事宜,可咨询崂山区招生考试中心
电话:8899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