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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统考与校考专业不能兼报

2020-01-21 12:00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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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1月20日讯 20日,省考试院公布了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我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批次等做了详细要求,其中明确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使用统考成绩与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能兼报。

根据方案要求,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分文理科,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 (含校级联考及单独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3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科批安排3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考生可填报使用统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但使用统考成绩与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能兼报。

校考专业考生可填报取得联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院校相关专业,或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院校相关专业,上述3种类型也不允许兼报。其中填报“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专业时,考生所取得合格证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记者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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