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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今后须依法带娃

2021-10-25 09:29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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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有观点认为,父母是最应当持证上岗的职业。那么谁来教父母走向“合格”?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上,先后有368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12件,建议启动家庭教育立法。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家庭教育立法纳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启动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今年1月、8月、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直至此番表决通过。

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在哪里?下面这组图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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