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通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本次只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认定条件见附件1)。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第二批次认定通告6月上旬在青岛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网报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所在的区、市教体局作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三)网报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为方便申请人,青岛市教育局不设现场确认点,其承担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区、市教体局办理。
所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现场确认点均为本人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所在的区、市教体局。
(四)体检时间
3月24日至4月2日。为方便申请人就近体检,申请人可在本次认定工作所有指定医院中任意选择一家进行体检(体检表及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五)现场确认
4月6日至4月12日(不含周六、周日),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到相应确认点(与网上申报所选确认点一致)携带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确认点及申请材料见附件3)。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其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所需全部材料代为办理(委托书见附件4)。
二、认定机构及证书发放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的区、市教体局负责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青岛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新区的认定工作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二)各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果。各认定机构通过邮政EMS陆续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寄给申请人,邮费由各认定机构承担。请申请人网报时务必填写好正确的邮寄地址。邮寄信息格式:收件人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收件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查阅认定通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2021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青岛市的中国公民,可在青岛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编号 | 贴好本人网报同底版白底1寸证件照片 | |||||||||||||||||||||||||||||||||||||||||||||||
姓名 | 手机号 | |||||||||||||||||||||||||||||||||||||||||||||||
身份证号 | ||||||||||||||||||||||||||||||||||||||||||||||||
既往病史 | 肝炎 |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 ||||||||||||||||||||||||||||||||||||||||||||||
结核 | ||||||||||||||||||||||||||||||||||||||||||||||||
皮肤病 | ||||||||||||||||||||||||||||||||||||||||||||||||
性传播性疾病 | ||||||||||||||||||||||||||||||||||||||||||||||||
精神病 | 本人签名: | |||||||||||||||||||||||||||||||||||||||||||||||
其他 | ||||||||||||||||||||||||||||||||||||||||||||||||
眼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矫正度数 | 检查者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左: | 左:矫正度数 | |||||||||||||||||||||||||||||||||||||||||||||||
色觉检查 |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黄( )绿( )蓝( )紫( ) | 检查者 | ||||||||||||||||||||||||||||||||||||||||||||||
眼病 | ||||||||||||||||||||||||||||||||||||||||||||||||
内科 | 血压 | / kpa | 检查者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发育情况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神经系统 | |||||||||||||||||||||||||||||||||||||||||||||||
腹部器官 | 肝脾肾 | |||||||||||||||||||||||||||||||||||||||||||||||
其它 | ||||||||||||||||||||||||||||||||||||||||||||||||
外科 | 身高 | 厘米 | 体重 | 千克 | 颈部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皮肤 | 面部 | 关节 | ||||||||||||||||||||||||||||||||||||||||||||||
脊柱 | 四肢 | 检查者 | ||||||||||||||||||||||||||||||||||||||||||||||
其它 | ||||||||||||||||||||||||||||||||||||||||||||||||
耳鼻喉 | 听力 | 左耳米 | 右耳米 | 检查者 | 医师意见: 签名: | |||||||||||||||||||||||||||||||||||||||||||
嗅觉 | 检查者 | |||||||||||||||||||||||||||||||||||||||||||||||
耳鼻咽喉 | ||||||||||||||||||||||||||||||||||||||||||||||||
口腔科 | 唇腭 | 是否口吃 | 医师意见: 签名: | |||||||||||||||||||||||||||||||||||||||||||||
牙齿 | (齿缺失——————+——————) | |||||||||||||||||||||||||||||||||||||||||||||||
其它 | ||||||||||||||||||||||||||||||||||||||||||||||||
胸透 | 胸部透视 | 医师意见: | 签名: | |||||||||||||||||||||||||||||||||||||||||||||
若胸透异常,则进行胸片检查 | 检查结果: | 医师意见: | 签名: | |||||||||||||||||||||||||||||||||||||||||||||
肝功 | 肝脏功能 | 医师意见: | 签名: | |||||||||||||||||||||||||||||||||||||||||||||
若转氨酶异常,需进一步明确诊断 | 检查结果: | 医师意见: | 签名: | |||||||||||||||||||||||||||||||||||||||||||||
生殖科(仅限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 淋球菌 |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 ||||||||||||||||||||||||||||||||||||||||||||||
梅毒螺旋体 | ||||||||||||||||||||||||||||||||||||||||||||||||
妇科 | 滴虫 | |||||||||||||||||||||||||||||||||||||||||||||||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 ||||||||||||||||||||||||||||||||||||||||||||||||
体检 结论 | 主检医师签名: 年月日(医院盖章) |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2.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3.“编号”一栏,申请人请填写网上报名号。
2021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友情提示:1.申请人可在表内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表、网报同底版照片,戴口罩、空腹参加体检)。2.医院每日体检人数有限,请提前与医院电话或网络预约。3.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体检医院 | 医院地址 | 联系电话 | 体检时间及预约方式 | 医院体检须知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 | 市南区广州路29号 | 68855760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提前预约(至少提前一天),告知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预约体检时间。体检完毕 3个工作日后携带领取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到医院进行领取。 | 1.体检人员到医院时须戴口罩,须提前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來院时请主动配合出示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院体检。 2.请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饮水、进食,保证休息,体检当天早晨8:00-10:00空腹参加体检。 |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 | 市南区太平角一路二号 | 18561717752(元主任) 89073600 | 3月24日-4月2日(周日休息)上午7:30—11:30。体检人员请使用微信公众号预约。微信公众号: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 | 体检前8小时需要空腹,到达体检中心需要佩戴口罩及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疫情高发区及发烧人员暂时不接待。 |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 市北区南京路201号北楼三楼 | 82989696 | 3月24日-4月2日(周日休息) 上午 8:30-10:00 (申请幼师资格认定本院无法办理) | 体检前8小时需要空腹。到达体检中心需要佩戴口罩及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及发热人员暂时不接待。 |
李沧区中心医院 | 李沧区兴城路49号(门诊三楼查体中心) | 66085557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 早晨7点医院预检分诊处发号,每天限号100人。7:30-9:00抽血,地点:五楼大会议室。一楼大厅缴费,领取化验单。 | 体检人员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空腹参加体检。孕妇携带孕期体检手册及产检报告单) |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 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 | 87627109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下午、周日休息)。上午:7:30-10:30。 | 1.体检人员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 2.体检前一天晚10点后请勿进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3.幼师体检:办理时提前通知前台医务人员,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未婚女性禁作淋球菌检查。 |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医院(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 | 黄岛区中原街333号(东区可乘坐K1到珠山路站步行400米;西区可乘坐208、215、503、66、西1等到珠山路第二中医医院站步行200米) | 88192812 | 3月24日-4月2日上午8:00开始。 周六、周日照常查体。无需预约。 | 1.须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健康通行码”。 2.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贴好网报同底版照片的体检表(编号填写网报报名号)。 |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心医院 (西海岸新区黄浦江路9号 1号楼3楼体检中心) | 西海岸新区黄浦江路9号(东1路或18路到西海岸中心医院站) | 86894173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00开始。 预约方式:微信公众号预约。 微信公众号:黄岛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服务—线下排号—选择普师或幼师体检套餐 --立即预约。预约成功后凭短信体检。 | 1.须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健康通行码”。 2.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贴好网报同底版照片的体检表(编号填写网报报名号)。 |
城阳区人民医院 | 城阳区长城路600号 | 58000571 58000572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7:30开始。 城阳区人民医院体检需扫描预约体检码提前预约,体检当天请携带就诊卡或医保卡。预约之后,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进行体检的,一定及时取消预约,否则,无法进行二次预约。 | 1.体检需空腹。 2.幼儿园教师的妇科检查,避开月经期。 3.孕妇请携带孕期体检手册、产检报告单等资料。 |
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 城阳区上马街道凤仪路66号,医院门诊二楼(原来体检中心的马路对面) | 87011521 87011806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00开始。 | |
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 胶州市云溪河南路99号(中心医院科教楼---医院东南 ) | 58775526 58775536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正常体检) 体检人员当天6:30-9:30携带身份证、戴口罩及健康码到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前台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工作时间):58775526、58775536,微信:18678929018. | 1.体检前三天适宜清淡饮食,忌食动物内脏及动物血制品,忌食大量高脂肪食物,24小时内禁止饮酒,少吃纤维食物。 2.体检前一天晚10点后请勿进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3.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未婚女性禁作淋球菌检查,请提前通知前台医务人员,否则责任自负。 |
胶州市人民医院 | 胶州市人民医院(南院)胶州市湖州路180号 | 58656287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正常体检) 请在7:30-11:10,14:00—16:30到达胶州市人民医院(南院)体检中心,到前台办理相关手续。 | 1.进入体检中心,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 2.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未婚女性禁作淋球菌检查,请提前通知妇科医务人员,否则责任自负。 3.体检需空腹。 |
胶州市中医医院 | 胶州市福州南路98号 | 82237812转7328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正常体检)上午8:00-11:30,下午1:30—16:30到胶州市胶州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办理手续。 | 1.进入体检中心,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 2.女性月经期间不宜 做妇科检查,未婚女性禁作淋球菌检查,请提前通知妇科医务人员,否则责任自负。 3.体检需空腹。 |
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 | 即墨区蓝鳌路1281号 | 88552161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正常体检),受疫情影响申请人务必预约。 预约流程:下载慧医APP或关注公众号“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选择“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点击“预约挂号”,选择科室“查体中心”,选择大夫“教师资格查体”,选择号源,添加就诊人,选择就诊时间段,确认预约。体检人员在7:30-11:00按照预约时间段到达即墨区中医院门诊楼(1号楼)四楼采血,经预检后至体检前台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体检。 | 1.体检前一天晚10点后请勿进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2.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未婚幼师和已经怀孕幼师禁作淋球菌检查,请提前通知前台医务人员,否则责任自负。 |
平度市人民医院 | 平度市扬州路112号,平度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四楼) | 58962850 | 3月24日—4月2日(周六、周日正常体检)上午7:30-10:30体检,无需预约,在体检规定的时间段直接来即可。 体检需空腹,采血者7:30-10:30到达平度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四楼) 体检结束后于当日下午4:00—5:00到体检中心出口(领取报告处)领取体检报告。 | 1.体检时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照片,带现金,戴口罩,准备好手机健康码,人与人距离一米以上。 2.体检请避开生理期。幼师要主动告知医师,以免漏查项目。 3.孕妇请携带孕期产检报告单等资料。 4.幼师体检需取分泌物。 |
平度市中医医院 | 平度市杭州路38号,平度中医医院治未病科(120救护车院内) | 88322077 | 3月24日—4月2日(3月28日周日休息)上午7:30-10:00体检,无需预约,在体检规定的时间段直接来即可! 体检需空腹,采血者7:30-10:00到达平度中医院治未病科(120救护车院内) 体检结束后于当日下午3:00—4:00到治未病科领取体检报告。 | 1.体检时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照片,带现金,戴口罩,准备好手机健康码,人与人距离一米以上。 2.幼师体检需取分泌物,体检请避开生理期。幼师要主动告知医师,以免漏查项目。 4.孕妇请携带孕期产检报告单等资料。 |
莱西市人民医院 | 莱西市烟台路69号 | 81871036 | 3月24日-4月2日上午:7:30-10:30 (3月28日休息) | 1.须带身份证、戴口罩,主动配合出示“健康通行码”。 2.体检前一天晚10点后请勿进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3.幼师体检请避开生理期。 4.孕妇请携带孕期体检手册、产检报单等资料。 |
附件3
2021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工作现场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名称现场确认地址咨询电话(认定期间使用)办理时间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乘25,26,316,321,312,223,6路到栈桥站下;乘坐228,231路到口腔医院站下;乘坐367,1路到湖北路下。82868261
4月6日至4月12日(不包含周六、周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到相应确认点确认
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北区社区教育学院(市北区合江路22号)。乘坐1或205大连路下。15063907281
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7号。
(可乘坐3、230、389、503路公交车到南庄东站下车或乘坐502、672、932路到李沧区政府站下车)87628942
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崂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崂山区辽阳东路262号(乘坐610、621路公交车坡前沟西站下车)88702597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城阳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城阳区秋阳路92号(国城小学旁)。乘坐915车到百埠庄站下车,向东500米。58005861
黄岛区教育和体育局西海岸新区教师进修学校。黄岛区海南岛路1号。乘坐东1路或18路中泽国货下车南行。86856628
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实验初中旁)。乘坐17、216、201路公交车到实验初中站下车。58566108
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即墨区湘江三路普通教育研究室4楼职称室(即墨二十八中北门往西200米)。乘坐18路到28中站下车;8路、17路、19路车到园丁小区站下车,向西800米。88582300
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平度市青岛路48号(老年开放大学三楼,职教中心院里西北角)。88361911
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莱西市黄海路9号。乘坐1、5路车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站下车。88475572
注: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咨询电话为:66209559。申请人需现场确认。为方便申请人,青岛市教育局不设现场确认点,其承担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区、市教育(体)局办理。
2021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4月6日至4月12日(不包含周六、周日),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到相应确认点确认。为方便申请人,青岛市教育局不设现场确认点,其承担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区、市教育(体)局办理。因疫情常态化,现场确认时请务必佩戴口罩,配合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自觉出示健康通行码。
申请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
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居住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表编号一栏,请写网上申报的报名号。体检结论需要医师签字并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医院公章。
4.《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1张(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校验通过的无需提交,校验未通过需要查看原件。
7.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
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附件4
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因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特委托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提交的申请材料,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
年月日
注:出具委托书的同时,须一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期限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