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聊城禁止校长老师带手机进课堂”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手机“禁止带入课堂”。
《通知》要求,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所有教职员工和校长个人手机也不允许带入课堂。
《通知》指出,住宿制学校应尽量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规范作业管理,禁止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称,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教育部办公厅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