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鲁政字〔2020〕211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济政呈〔2019〕5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及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的举办者由山东省书画学会变更为山东弘美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的领导和管理,督促引导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协调解决学院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要进一步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