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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

2020-05-27 13:12 来源:市南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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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以及《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40名(详见《2020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2020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上岗后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与应聘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方式及程序

2020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经招聘单位网上审核,缴费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20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初定7月中旬,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报名与资格初审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6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6月8日14:00-6月11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8日14:00-6月12日16:00。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0年6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审核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5.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城市低保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6月12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hinanrenshike@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6.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下午16:00,6月9-10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发布两次。

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中小学和学前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中小学和学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 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网站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方式的,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答辩+技能测试方式的,答辩、技能测试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幼儿教师,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2020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上岗后一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予以解聘。

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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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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