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十一五”和“十二五”前期,我市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市教育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但从青岛实际和长远来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教育设施缺乏统筹规划,教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二是城市人口急剧增加,教育设施面临总量不足的巨大压力;三是相当比例的教育设施达不到省定标准,老城区问题尤为突出;四是农村教育设施配置水平较低,办学条件较差;五是学前教育设施相对薄弱,普惠性发展水平偏低;六是普通高中教育设施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亟待改善;七是职业教育设施难以适应城市产业布局调整需要,产业发展重点区缺乏相应职业教育设施支撑;八是高等院校在副省级城市中数量偏少,综合实力和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难以满足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需要。
二、规划原则
《规划》编制原则:一是科学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二是统筹城乡、促进公平的原则;三是超前规划、服务发展的原则;四是预留充分、建设有序的原则。
三、重点任务
一是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趋势,积极扩增教育设施资源。二是优化农村教育设施布局,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解决农村学校服务半径过大、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加大高中教育资源全域统筹力度,解决部分县级市高中超规模办学、大班额教学问题。三是新建、改扩建、有偿置换相结合,解决老城区教育设施不达标问题。四是以农村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构建广覆盖、普惠性学前教育体系。五是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六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七是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构建现代化终身教育体系。
四、总体布局与分期实施计划
2014-2020年,全市共规划教育设施4099所,其中现状保留2190所,规划建设1909所。规划建设项目包括:幼儿园1087所,小学494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34所,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54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校外教育设施7处,中等职业学校21所,高等教育设施2所,预留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用地6处。 在统筹规划基础上,提出近期(2014-2016年)建设计划和2017-2020年规划建设及远期预留规划项目。2014-2016年,全市规划建设各级各类教育设施593所,其中幼儿园326所,小学163所,初中6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普通高中16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职业教育园区1处(含1所高职、3所中职),中等职业学校4所,高等教育设施2所,校外教育设施3处。重点解决人口急剧增长带来的学位紧张、超负荷招生问题,以及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的新增学位需求,加强与素质教育密切相关的校外教育设施建设,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资源布局。2017-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各级各类教育设施852所,其中幼儿园485所,小学212所,初中10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所,普通高中25所,中等职业学校8所,校外教育设施4处;规划预留项目464个,其中幼儿园276所,小学119所,初中4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普通高中13所,中等职业学校5所,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用地6处。规划预留项目主要分布在未来城市建设新区,将结合新区开发、居住社区建设适时启动。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市、区(市)两级政府对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建立以专项规划为依据,以部门年度计划为核心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实行教育设施空间资源优先配置,确保新建居住社区规划建设和旧城、旧村、旧厂改造中,优先保障教育设施用地;三是建立健全教育设施规划监管制度和配套建设监督验收机制;四是建立教育设施配置建设激励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教育设施配置中的作用。
《规划》于2014年5月4日通过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专家论证。专家组认为,《规划》体现了全域统筹、科学决策、科学发展的理念,立意高,视野广,目标明确,研究基础扎实,成果具有前瞻性,对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征求意见过程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规划》全面、细致、操作性强,为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提高全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础。2014-2016年近期建设计划完成,将新增教育设施用地900多公顷,建成约700万平方米校(园)舍,为数以十万计的学生增加入学机会;随着2017-2020年建设计划的推进,将逐步解决教育设施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构建起广覆盖、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城乡居民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郊区优质高中资源明显增加,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