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35。 第六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九条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以协商结果为准)。 第十条 办学条件: 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办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莱阳农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入驻国际旅游胜地、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青岛,所在城阳区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发达,是青岛市经济最活跃的地带。学校总占地3616亩,校舍建筑面积80.15多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208.8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8970GB,校内教学仪器设备值2.57亿元,固定资产11.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 学科专业。设有21个学院,举办75个本科专业,拥有84个硕士点,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八个学科。现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及省级试点专业14个,省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试点课程4门,省级重点资助基础学科课程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47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65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62人,硕士学位者882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9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博士生导师24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5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7人,国家牧草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1人,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3人、岗位专家30人、综合试验站站长3人,有7个省级秀教学团队和1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 教研机构。拥有动漫产业核心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牵头和参与建设了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2个研究所,通过产学研结合建设了200多个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设有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全国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国家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人才培养与研发中心、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农产品流通与经纪研究院暨青岛培训中心、中国鸵鸟疫病防制中心、青岛市农机化高级人才培训基地等研发培训机构和康奈尔大学BTI—青岛农业大学无脊椎动物细胞培养和细胞工程中心、国际合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韩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中英食品研究所等中外合作研究机构,已与美、德、加、英、荷、日、韩等18个国家的76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86080340。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专设媒体规定的栏目公布。 第十五条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名称报考及录取:考生填报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被指定为大类名称的专业及其代号,录取时专业名称也按大类确定。 被大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后填报专业志愿,学校根据新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其中,土木工程(大类)选择建筑学专业和园林(大类)选择风景园林专业的新生,均须加试绘画基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的投档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文史和理工类各专业按“文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投档考生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在内蒙古执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此外,专家参与录取改革试点的专业在山东省内执行不同的录取方式:先按照“专业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试点专业一志愿投档考生进行考核录取,由学校专家组根据高考及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检测,按实际计划确定更适合在该专业发展的考生名单,剩余考生参加其它专业的正常录取。专家评价检测方式按《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专家参与录取招生方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美术类各专业执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 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山西、黑龙江、天津、广西各省份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省份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专业分文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在天津、黑龙江、广西各省份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提前公布的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山东省物价局新批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类别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 2.设立新生奖学金,在山东省文史和理工类本科二批第一志愿被录取,成绩超过本科一批线50分的考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后可获得奖励10000元。 3.设立优质生源基地新生奖学金,专门奖励本科第一志愿被录取的优质生源基地高分学生。 第二十六条 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主要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党支部扶持以及社会助学等形式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及求职择业。 第九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标准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章 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0532-86080517、86080055。 2.Email:zsb@qau.edu.cn。 3.招生信息网:(设有在线咨询)。 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5.学校网站:。 第十一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专业介绍(翻页可见)
经济与金融(本科类) 经济与金融:本二理,经济学类,代码020307T。 办学条件:现有专业教师33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人,讲师16人,具有博士学位10人。设有应用统计研究所,拥有大型证券投资综合实验室,终端300多台,配有同花顺、世华、Eviews、马克威等教学及实习软件,可提供统计学和经济学实验,证券和期货模拟交易,国际结算模拟操作、商业银行管理等实验实习。 主要成果:近5年教师承担省部级课题16项,地市级课题12项,发表研究论文127篇,其中核心期刊65篇,一级学报25篇,获得省级科研奖励12项,地厅级奖励20余项。 主干课程: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国际金融、农村金融、金融市场学、金融法、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分析、期货交易理论与实务、金融风险管理等。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和法规,具有处理银行、证券与保险等业务的基本能力,可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从事经济分析、理财规划和投融资等工作。 社会工作(本科类) 社会工作:本二文,法学类,代码030302。 办学条件:现有专业教师2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5人、博士(含在读)7人。建有农村文化研究所、文化人学和社会发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有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4个。 主要成果:近5年教师主持地厅级以上项目10余项,获得山东省社科优秀成奖1项,地厅级优秀社科成果奖14项,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专着3部。 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人口社会学、组织社会学、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社会保障概论、社会福利思想、家庭社会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行政、民政工作、公文写作、西方社会学理论等。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可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等工作。 应用化学(本科类) 应用化学:本二理,工学类,代码081704。 办学条件:应用化学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教学团队为山东省教学团队。现有专业教师3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2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应用化学实验室为山东省基础课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面积2600 m2,拥有大型仪器设备30余台,仪器设备总资产价值1800余万元,有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13个。设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硕士学位点。 主要成果:近5年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课题12项、省部级课题19项、市级课题4项,发表学术论文280篇,其中165篇被SCI、EI收录,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5项,主持省级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课题8项,校级课题40余项,获得省和学校教学成果和实验技术成果17项,建有6门省级精品课程,主编或参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7部,农业部“十一五”规划教材6部。 主干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精细化学品化学、波谱解析、化工制图和天然产物化学等。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系统掌握应用化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知识拓展能力,能够在农业、环保、化工、食品等应用化学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检测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相关的教学、科研、设计开发、应用及维护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计算方法、微型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组成与结构、计算机网络与通讯、单片机技术应用、高级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计算机控制技术、数据库系统原理、信号处理原理、软件工程等。 就业方向:教育、科研、国防、军工、信息产业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 植物保护(本科类) 植物保护:本二理,植物保护类,代码090103。 办学条件:该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现有专业教师43人,其中教授19人,博士30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1人,泰山学者2人,中国植物病理学会副理事长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建有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农药学、昆虫博物馆等教学实验室4个,校级研究所4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13个。拥有植物保护学一级硕士点,下设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山东省植物病理学和农药学2个重点学科、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控省级重点实验室、植物保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主要成果:近5年教师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38项,在研经费4000余万元;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农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8项;转让成果2项,转让费达1500万元;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主干课程:普通植物病理学、普通昆虫学、农业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学、植物化学保护等。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而宽广的基础知识和人文素养,掌握植物病虫害诊断、测报,以及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可从事教学科研、科技推广、行业管理和市场经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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