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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作为由淘宝天猫发起的网购节日,“双十一”自然是淘宝天猫的主场,而消费者对淘宝天猫的购物热情可以用疯狂来形容:来自阿里的数据显示,11日凌晨0点刚过6分7秒,天猫的“双十一”狂欢节交易额就达到10亿,0点13分22秒达到了20亿元。38分5秒,天猫“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支付宝交易额破50亿元。 与阿里旗下淘宝天猫的主场战相比,京东、当当网和亚马逊中国等的电商巨头,同样借助“双十一”赚得盆满钵满。有电商业内人士表示,今年“双十一”期间全网销售金额超过500亿已成定局。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方便的远程联系、快捷的购物方式、透明的性价比较,更新着人们的消费体验。生产者与消费者关系的日益扁平化,让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这些都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实惠。去年“双11”网购,仅天猫和淘宝两家在支付宝上就创造了191亿元的销售额纪录,比美国网络销售单日最高销售额高出100多亿元。网络以超强的消费能力,回报了第一批闯入这个市场的创新者。 但同时,人们开始要求更好的网购体验。如何保证货品质量,如何消除支付风险,如何提供良好售后,如何提高商家信誉……都是留给管理者和创新者的难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总额仅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6.1%。像建材那样需要真实售前体验、汽车那样需要长期售后服务、珠宝那样需要安全质量担保的商品,目前都还没有实现良好网购体验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即便“双11”的消费额能够达到500亿、800亿元,电商也无法回避第二次创新的压力。 [措施] 一是走好创新第二步。当初抱团啃死大象的蚂蚁,自己也成了大象,但创新动力与勇气要持之以恒,要在在购物质量上多投入,只是躺在市场上吃老本,电商企业很快就会老去。 二是要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对于网络消费的迅速增长,物流设施、移动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体系、消费权益等方面的工作要提速。这就需要宏观管理的果断作为。国务院日前已经出台意见,明确做大做强电商领域。而将于明年“3·15”实施的“升级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等,也给了消费者更多“利剑”。 【微评】 一位企业家说过,企业创新不是要打败对手,而是与明天竞争。其实,当今中国任何领域的创新道理都一样,只有顺势而为、解放思想,才能造就更有序的竞争和更大胆的合作。也只有这样,中国的各种创新才会驶向更广阔的蓝海,而不是被浪潮拍死在沙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