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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讲师团”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2013-08-30 09:13:46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激发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成立青岛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讲师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成员
    根据《关于推荐“青岛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讲师团”成员的通知》(青教处函〔2013〕238号)要求,经班主任自愿申报、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局属学校择优推荐,市教育局审核后,决定聘任乔艳冰等84人为青岛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讲师团成员(名单附后),聘期3年。
二、主要工作
    1.宣传现代教育理念,传授先进工作经验。贯彻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工作方针,研究、宣传班级管理、班级建设等现代教育理念,总结提炼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经验,宣讲先进工作方法和感人事迹,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精神。每名成员每年宣讲不少于2次。
    2.导师带徒。每名成员与区域内学校班主任工作不满3年的1-2名教师结成对子,通过言传身教缩短他们成长、成才的周期,帮助他们尽快成为思想素质高、教育观念新、工作能力强、教育方法科学、爱岗敬业的骨干班主任。
    3.加强调研和课题研究。针对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带领本校班主任进行深度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为行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聘期内,每名成员须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担任专家评委。指导区(市)内的主题班会公开课和家长学校优质课,帮助班主任提高业务水平。聘期内,每名成员至少担任3次市级主题班会公开课或家长学校优质课的专家评委。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市)教育(体)局要组织本区(市)讲师团成员开展好宣讲工作,营造“人人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要为讲师团成员提供区(市)内的新教师名单,协助做好“导师带徒”工作。要充分挖掘讲师团的资源,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整体水平。
    2.讲师团成员所在学校要大力支持其工作。讲师团成员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班级管理新模式。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做好本职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为我市班主任队伍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未尽事宜,请与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孙蕾 电话:85912178
 
                                              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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