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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犯罪分子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家长花钱后,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或网络学院。 2、犯罪分子假扮高校招生人员,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掌握“内部指标”、“外省指标”、“特招特批”等,要家长先付定金,收取定金后逃之夭夭。 3、犯罪分子打着有“特殊关系”的旗号,声称有办法让达到第二批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第一批,让达到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院校,还可调到热门专业。 4、犯罪分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诱骗考生填报志愿,却又强调录取难度,明示或者暗示可收钱帮忙。 5、招生骗子往往谎称某高校有自主招生、定向招生权,并声称自主招生是不受分数线限制、低分也可录取等等,以此来误导家长、考生,从而骗取当事人钱财。但自主招生绝不是自由招生,自主招生是有严格条件的,绝不可能像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得到自主招生指标。 6、犯罪分子编造军校地方指标,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骗取考生钱财。一种是假冒军事院校招生工作人员。而事实上,国家规定,军校招生与地方院校招生一样,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另一种是声称能拿到军校“特招指标”,要家长支付指标费。但事实上,军校与其他高校一样,除收取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会收取考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7、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复制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网站信息内容,假冒学校名义对外宣传招生,进行诈骗活动。 8、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邮局、快递公司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其指定的银行账号,进而骗取钱财。 9、犯罪分子冒充高校招办,租用办公地点、考试场地,设立小语种、艺术类提前招生考试现场,私自组织考试,骗取考试费和录取费。 10、一些犯罪分子熟知高考录取查询系统,提前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将本属于正常投档录取说成是自己花钱疏通关系才被录取,借此向考生家长诈骗钱财。 11、“小计划”是诈骗分子自己编造出来的新名词,所有计划都是国家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未经国家批准或未向社会公布,是不能安排招生的,学校无计划乱招生是不允许的,也是无法电子注册、国家不予认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