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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9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一、统考生、联考生
注: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单科下降5分。 2.西部及东北地区考生(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市、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统考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考生,总分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下降10分。考生须提前向报考院系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4.箭头代表该校09年分数线与08年对比的变化,↑代表上升,↓代表下降。 二、单考生 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总分不低于300分。 三、“强军计划”考生 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总分不低于240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总分不低于260分,单科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