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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具体安排:第一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1日(星期六)9:00至5月27日(星期五)17:00,考生登陆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第二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28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日)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考生携带网报序号和有关证件,到网报时选择的区、市招考办确认信息。 考生志愿须在网报时一并填报。志愿共分2个批次,分别是“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批”和“普通中专批”,录取时也分批次录取。五年制和三二连读高职可报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普通中专批”可报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所需的院校代码、专业代号,以及招生来源计划,市招考办将通过报纸和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均按照顺序志愿的先后次序录取,已经被前面批次或顺序志愿录取的考生,不会再被后面的志愿录取,一个考生只能被录取一次。 考生的《确认单》应由本人签字,其他人不得代签,考生须对签字确认的信息负责。录取中,市招考办将按照《确认单》上的志愿投档录取,一旦录取,不允许改录,考生也无法再参加任何类别的中考二次招生,请考生慎重报考。 考生报考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必须已经取得招生学校面试合格资格。 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录取,只计6月11日至13日考试科目成绩,不包括:会考科目、考查科目、英语口语和体育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不含英语口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六科,满分605分。 考生如需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或需参加职业高中(中专)及民办高中二次录取,考生还应按照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英语口试等相应科目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