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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地回青考生、往届生报名 1.外地回青考生(指户籍是青岛市内四区,而在市内四区以外区域上初中回市内四区参加高中招生阶段考试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市内四区往届生报考高中,学生本人须于5月3日(星期二)至6日(星期五)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延安一路29号乙佩斯英语培训中心105室)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信息采集。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外地回青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10);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上述资格审查。 3.外地回青考生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已参加当地县(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的学业考试并经当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证明的,其成绩予以认定(资格审查时提交,证明格式见附件10);成绩未予认定的,须参加2011年市教育局组织的上述科目考试。 四、直升生、指标生报名 1.各初中学校为直升生准备《青岛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直升录取推荐证明》、两位具有推荐资格教师的推荐信、综合素质评价表及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初中学校对所有公示材料逐份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公示后的推荐材料用档案袋封存,并加盖学校公章。 2.获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自主填写《青岛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必须明确填写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并经家长签字确认。指标生持该登记表现场确认报名。 五、确保报名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初中学业考试、报名有关数据信息采用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各区教育(体)局、局属各初中学校要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每一名学生学籍系统上的信息,确保八年级、九年级学籍系统中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规范、准确无误。回原籍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各学校应要求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查验学生户籍原件并留存户籍复印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