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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让上高三的儿子提高成绩,市民王先生拿出4万元给孩子报了一个个性化辅导班,没想到成绩不进反退,于是焦急的王先生想给孩子退掉辅导班。日前,经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协调,学校返还王先生2.5万元。 王先生的儿子就读于本市某中学高三,为了能让孩子提高全科学习成绩,他把目光瞄向课外辅导,并与某辅导学校签订了《全程个性化课外辅导委托协议》,约定由该学校为儿子提供个性化辅导,课时为408个课时,每课时为1小时,1小时100元。随后,王先生按合同交纳了40800元辅导费。 王先生称,儿子进行了该学校提供的一对一辅导后,学习成绩不升反降,而且学校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教学质量和标准履行合同义务:授课的老师并不是学校承诺的富有经验的名校老师,有的老师是只有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就这样,老师还经常换人,解答问题也含糊不清,故王先生要求学校返还已经交纳的学费。 根据王先生陈述,河北区人民法院认为,王先生发现授课的老师并非来自名校而是在校或者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认为教学质量达不到校方承诺时,要求退费遭拒是因为《协议》没有约定校方具体提供什么样的教师,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校方承诺家长称授课老师均为某某名校的老师,但是这些承诺,《协议》里并没有。《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悉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过法院调解,最终校方返还王先生学费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