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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赚钱颇丰主动纳税者罕见 记者向陈兰、郭惠舫等9名正在做家教的老师做调查时,他们表示从没向税务部门主动申报纳税。 至于原因,这些家教老师表示,一是他们对税法知之甚少,并不清楚有收入就应该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利用做家教都是私下交易,其他人很难掌握来有意逃税。 陈兰是从2008年寒假开始做家教的,对于家教收入,她没有纳过税。 起初,陈兰认为只有固定工资收入,才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缴纳多少、怎么缴纳都由单位具体来做。 当记者问及家教收入缴没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陈兰显得很惊讶:“我是利用业余时间做家教的,不是正式工作,也没有固定开支,纳什么税?!”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陈兰还特意当着记者的面,给另外一个做家教的同事打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承认自己的家教收入也没有缴过税,同样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知识了解不多。 郭惠舫则表示,她知道这么高的家教收入应该要缴税,但又表示,自己不会主动申报和缴纳家教收入个人所得税的。 郭惠舫解释说,学校早有规定,禁止教师担任有偿家教,自己如果主动申报纳税了,肯定会受到学校的处理。 而从事家教的胡老师则表示,如果主动申报纳税,很容易留下把柄被学校抓住,另外做家教挣钱也不易,不愿意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送到税务局。 胡老师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他所在学校一位物理老师,被本区某培训学校聘请为授课老师,利用课余时间讲课。 后来,培训学校将这名老师的完税证明(培训学校在支付给该老师课时费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送到他们学校,学校领导由此掌握了该老师在外面讲课挣钱的情况。结果,该老师受到处分,并被停职检查一个月。 中介 只管介绍不管老师纳不纳税 随着家教市场日益红火,一些专门从事家教服务的公司应运而生。不过,这些家教服务公司,并不管理也不关心家教老师纳不纳税。 胡宇,宣武某重点中学初三毕业班数学老师,他现在自己家中办了一个有5名学生的辅导班,他的学生都是由远兴智信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介绍的。 他告诉记者,他与教育中心签有家教协议,协议约定中心每月要给他介绍3名以上的家教学生,每介绍一名学生他就给中心500元介绍费。 该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中心只负责给家教老师介绍学生,课时费由双方自己协商,私下支付,至于多少钱我们不知道,所以无法代扣代缴。” 另一家叫做“家教红娘”的中介也称,只管介绍老师和学生,而不负责家教老师的“个税”。 该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教老师都是临时的,不在我们这里固定开支,我们无法对家教老师的个税代扣代缴。” 该工作人员强调:“不过,我们提醒过家教老师,让他们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个税,不要逃税。” 胡宇向记者诉苦:“做家教非常辛苦,家教课时费来之不易,既然大家都不主动申报纳税,再说也没有税务部门催缴,我干吗要出这个风头?” 不少家教老师向记者表示,家教所得达到应纳税数额,依照税法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不少人并不清楚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缴纳的标准是多少,所以就没有缴纳。 监管 家教市场成为管理盲区 家教市场到底有多大?有多少人在从事家教?记者先后询问了教育、工商等有关部门,均没有结果。 但毫无疑问,家教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行业,这从网上多达几十万条的广告信息和集聚于高校和重点中学的大量家教中介等就可以得到证明。 由于家教老师不需要持证上岗,家教老师个人也不必办理营业执照,而且家教课时费也是家长现金支付,不需要出具发票,工商、税务,乃至学校很难掌握在职老师的家教情况。 盈科律师事务所蔡春玉律师指出: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家教基本都是私下进行,个税征缴主要靠家教老师主动到税务局上门申报,因此,对家教征缴个税存在很大困难。 蔡律师建议,税务部门可主动与学校联系,建立家教从业者档案,对不主动纳税者给予经济处罚;其次,家教收费必须向学生出具发票;另外,可建立家教纳税举报制度,对逃税的家教人员可以举报,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文/特稿记者秦胜利 (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