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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先分类、分等后打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时间2010年1月19日。 考试地点为省辖市招办和重点扩权县招办设置的考点。 美术类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坚持标准,难易适度。其中速写考人物动态写生、漫写或默写;素描考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色彩考静物组合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 评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委由省内各招生院校按省招办规定和要求推荐上报,省招办审定后统一聘请。 美术类答卷评卷按照“先分类、分等,后细分打分”的原则。 各科答卷均实行密封、流水作业的评卷办法。即评卷组根据美术类各科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参照考生答卷选出各类答卷的样卷;各科评委对照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和各类样卷标准集体分类、分等;评委分类、分等后的答卷由专家复审组进行复查,最后确定答卷等级;经专家复审后的答卷由各科评委在确定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5个评委同时打分,所打分数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音乐类:考试分两大步完成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笔试和专业个体测试两部分。考生于明年1月19日在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专业个体测试3月份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12月28日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专业个体测试具体分批时间。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 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其中,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声乐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