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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招考院获悉,山东省将严格落实享受照顾政策的高考特殊考生申报及审核工作,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资格实行三级公示,并且明确规定各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一周。 省招考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特殊考生报名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全省各市将严格审查特殊考生的资格,严禁弄虚作假。根据有关规定,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由县招办报市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查,合格者由市招生办公室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进行复审。 我省要求,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或不在特殊考生照顾范围内的考生材料,各市将严格把关,不能上报其材料及数据。对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资格实行三级公示。县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的名单公示后报市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查,合格者进行二次公示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审并公示。各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一周。同时,我省还将安排各市、县招生办负责考生及家长的举报工作,对社会各界举报的材料,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将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出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考生,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规部门或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高考报名工作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