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最新出台!校长食堂管理十条——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校长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力,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健康就餐,市教育局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作为校长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01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职责

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实行校长(园长)总负责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

02

健全两组一会,理清工作机制

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学校膳食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每月一次专题例会、每周一次专项检查、每日一次巡查、每餐干部教师陪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膳食委员会会议。

03

配备两类人员,提升管理效能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安全总监周排查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学校校长(负责人)月调度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营养师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04

打造一支队伍,完善应急处置

打造一支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为骨干力量,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教职工、家长代表、配餐(食堂)从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校内监督队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互通交流、共建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模式,营造校内监督良好氛围,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05

注重培训考核,提升专业素养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工作人员接受法律、法规、标准等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参与上级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校内培训应每周组织一次,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

06

用好一张清单,强化日常检查

用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风险管控清单》,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筑牢前置防线,对各类风险项进行清单管理,规范档案收集,确保闭环管理。

07

规范带量食谱,提升饮食质量

根据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学段、不同地域的学生生长发育特点,科学规范制定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并提前一周公示,公示食谱应与实际供餐基本保持一致。结合实际定期调整食谱,科学控制成本保障饮食质量、学生营养健康需求。

08

记好三本台账,抓实问题解决

记好食堂财务台账:学生食堂财务台账、教师食堂财务台账;记好陪餐记录台账:校干部陪餐记录、家长陪餐记录;记好“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台账:日巡查、周巡查、月调度和问题整改记录工作台账。

09

食堂赋能育人,打造食育文化

赋予食堂育人功能,积极探索食育文化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开展经常性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培养学生健康饮食理念;立足学校教育文脉和资源优势拓展课程资源,创立“一校一品”食育文化品牌,形成本校食育文化特色。

10

加强协同共治,提升社会满意度

积极争取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病控制等部门的专业技术支持;强化家校沟通,组织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配餐(食堂)管理;建立全方位监管、全链条追溯、全过程防控机制,以“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努力提升社会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