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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起受理

2026-08-0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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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现场受理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受理持续至9月12日(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办理。


据介绍,申请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贷款额度方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政策明确,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办贷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远程办理,家长(共同借款人)无需到现场,即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助学贷款受理点签约。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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