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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让平度教育跑出加速度

2020-12-16 14:09 来源:平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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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攻坚

中共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按照上级精神,始终保持攻坚态势,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奋力实现脱贫攻坚完美收官。

基本情况

平度市现有建档立卡学生1124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74人,义务教育阶段578人,普通高中教育阶段114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97人,高等教育阶段261人。目前,已为全区(市)1124名建档立卡学生建立关爱联系人,关爱联系人已入户走访1124户。

亮点成效

1

开展教育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主要工作措施

▲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常态化。

多次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教育扶贫计划、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局党组会、相关会议上就学生资助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特别是针对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等工作提出了多次指导性意见。

▲制定相关政策,严格评审程序。

为加强评审对象精准识别,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平度市助学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并每年秋天下发评审文件,在“公开、公正、透明”,采取学生或家长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下,学校(幼儿园)通过调查、家访的形式,学校(幼儿园)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认定资助名单。

▲多措施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加强精准资助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夯实责任,即查即改。组织全市学校成立了校(园)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回头看’工作专班”,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安排包括资助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对2016年春季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政策情况展开拉网排查。10月份组织全市学校对秋季建档立卡学生进行了遍访,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不留任何问题锅底。

家校沟通,加强宣传。所有学前至高中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都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和该班主任作为“关爱联系人”。各学校(幼儿园)由关爱人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到户走访一遍,并发放了“资助情况通知书”和“平度市教育资助政策明白纸”。对各学段2020年秋季已经离开学校不再进入任何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离开平度到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其关爱人也都进行了入户走访,对2020年春季以前的政策进行了核查落实,继续上学的对2020年秋季资助政策进行了宣传告知。

落实教育资助政策。2020年春季从学前到高中段政府助学金、学前免保教费、高中免学费及高校青岛市定标准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等学生资助工作(包含全部建档立卡学生),已经全部完成资金发放工作。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至高中段平度市学籍建档立卡学生各项救助资金已于11月6日全部发放完毕。由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的在外省和教育部部属学校上学的山东省定标准建档立卡高校学生、青岛市定标准建档立卡高校学生已经全部通知学生提交学费申请,12月初将会发放第一批提交申请的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资金。

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和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的底线管理。建立对学校联系帮包制度,成立22个督导组,对学校开展的各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

2

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为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要求,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打折扣的执行到位。

▲学前教育段

免除在园残疾幼儿、孤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800元标准对在园10%范围内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其中一档每生每年16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2020年秋季起提高标准,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对在园10%范围内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其中一档每生每年1800元,二档每生每年22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有21037人次享受助学金1814.36万元。免除942人次保教费91.4319万元。

▲义务教育段

免除了全部学生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并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对在校寄宿的30%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全部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2016年以来,共44877人次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2782.4875万元。自2019年秋季开始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对在校寄宿的8%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生全部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以来,共有2494人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20.09375万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按每人每年1600元标准免除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对在校在籍20%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有33587人次享受助学金3384.025万元。免除1008人次学杂费120.88万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免除全部学生学杂费,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在校在籍10%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有8042人次享受助学金804.2万元。免除51147人次学费4091.76万元。

▲高等教育

⑴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大学生解决上学的学费和住宿费。截止2019年我市共计为6705人次贫困大学生发放贷款4588.8万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切实解决了后顾之忧。2020年,我市截止目前共计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签订726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涉及贷款金额632.52万元。

⑵通过县级教育部门实行外省及部属高校省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对在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和在部属、省外高校就读的青岛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016年以来,共免除23人次学费12.633万元。自2019年秋季开始,免除青岛市定标准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共免除96人学费513785元。秋季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工作也正在组织开展中,已通知全部学生根据学校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免学费申报。2016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816.34万元,为9304人次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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