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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2020-11-10 13:53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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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着重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普通高等学校书法类专业招生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书法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试科目

我省2021年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科。单科满分为150分,两科总分为300分。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书法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国书法经典作品的观察能力、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对笔法、字法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考查考生对经典作品的临摹、再表现以及对书法笔墨的把握运用能力。试题给定楷书、隶书范本图片各1幅,分别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

书法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汉字字形规律、笔法、字法和章法的综合把握能力,对书写技能与表现形式的理解能力,考查考生的个性与审美追求及艺术表现力。按试题给定2首经典诗文内容进行创作,第一首限定用楷书,第二首除楷书外任一书体。

四、考试用具

1、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为1张四尺整张生宣纸(138cm×69cm),1张试笔纸(四尺三开生宣纸,46cm×69cm),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

2、其他用具。考试用毛笔、黑色墨汁、毛毡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五、考试要求

1、书法临摹

(1)忠实于原帖的技法与风格特征,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

(2)试卷采用竖式形式,分上下两部分。楷书临摹在上半部分,隶书临摹在下半部分。

(3)不得在答卷区域落款、钤印。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它任何标记。

2、书法创作

(1)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答题,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2)试卷采用竖式形式,分上下两部分,第一首在上半部分,第二首在下半部分。每一部分自上到下,从右到左书写。

(3)按试题给定内容落款,不得在答卷区域钤印。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它任何标记。

六、考试时间

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21年1月10日进行,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的考试用时均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8∶30—10∶30书法临摹

14∶00—16∶00书法创作

以上说明仅适用于我省2021年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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