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其中,中小学校评价是《总体方案》所涉及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评价改革之一,导向是破立结合,“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改进中小学校评价的任务。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就中小学校评价部分解读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与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简称《管理标准》)有高度的连贯性,《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2020年《总体方案》是从评价的角度推动了《管理标准》的实施。《管理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而《总体方案》在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的任务上表述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从评价改革方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是评价改革的核心;“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是评价改革的途径;“减轻学业负担和提高社会满意度”是评价改革的目标。
(一)改革核心:以学生为中心,保障学生权益
《总体方案》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础教育的部署要求,更加聚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加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权益应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使命与责任。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改革方向上强调:(1)关注学生“多元发展”和“个性成长”,要求学校“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素质教育不仅要求学生能完成各科学习任务,更在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素质习惯,引领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3)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次教育评价改革体现新时代对于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实践。在体育评价上。要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改进中考体育测试机制和大学体育评价方式。在美育评价上,要将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此外,将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在劳动教育评价上。将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并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在改革方向上一方面更加关注弱势学生群体,譬如,更加强调弱势学生群体享有公共服务优先的原则;另一方面致力于力图引导义务教育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平的对待学生,落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改革途径:教师、环境和制度
为了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平等权益,就需要在教师、环境和制度的评价上进行相应的改革:
1.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专业发展是新教师从仅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感性的专业情感,发展到具有成熟的教育专业理念和教育机智,拥有深刻而高尚的专业情感和较高科研能力的过程。《总体方案》明确了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中,要履行好“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的职责”。因此,(1)对校长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具有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具备对教育理论视野的把控能力,将领导理论和教育学理论应用于实践,通过自己理念和品行来引领学校教师专业成长。(2)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以学习共同体为特征的学术组织机构,为行使教学自主权和落实专业地位提供机制保障;二是修正可能限制教师专业自主权的校内规章和制度,减少学校行政人员对教学工作的不当干预。(3)引领教师自我赋权,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自觉性。引导教师提升专业学习能力,保障教师专业发展选择权。
2.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实现以上目标,义务教育学校:(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优良师风校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文明理念、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到办学理念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调动教师积极性,构建融洽的师生关系。鼓励老师积极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控制情绪,不要把消极情绪带进课堂,要努力把乐观向上的一面展示给学生;理解素质的真正内涵,对学生一视同仁,让学生在—个宽松平等的学习环境中充分展示个性和发挥创造力。(3)规范教育惩戒与加强师德建设相结合,鼓励教师以正面引导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细则,引导教师正确、合理有效地行使教育惩戒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3.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升学校品质
在现代学校制度的框架下,所有的规则体系都是围绕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来构建的,从而更加凸显出学校办学的自主性。现代学校制度也是为了促进教师更好地教和学生更好地学。因此,现代学校制度主要是为学生更好的发展搭好舞台,系统构建学校教育的核心制度和外围制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里早已明确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改革方向,即是“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及“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因此,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将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制度安排。这就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在落实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实行校务会议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三)改革重点:减轻学业负担和提高社会满意度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已经明确将“学业负担”和“社会满意度”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考查的重点,《总体方案》实际上是在《意见》基础上的具体化,后续随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标准的出台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的完善,才可能从根本上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提高义务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四)改革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和质量监测制度
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改革的配套和保障:一方面建立三级评价联动来保障义务教育质量,包括对县域层面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县域教育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突出考察学校坚持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办学行为、队伍建设、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建立监测平台,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并加强监测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可以为学校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也同时成为教育问责和整改的重要依据,逐步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普通高中评价改革
普通高中教育正处于普及攻坚、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三项重大改革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总体方案》是对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进一步推进和评价改革。围绕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培养体系的完善,这次改革主要提出了6项具体任务。
1.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的国家标准
虽然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得到了逐步提升,已经进入到以内涵发展、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发展新阶段。但是还存在着唯分数、唯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将会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扭转现有从育人体系、课程教学、学生指导、资源配置、考试招生和条件保障等育人关键环节的不科学评价导向。
2.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2014年,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注重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与个性特长。近年来,在高校自主招生等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和公平有效,《总体方案》会进一步,(1)完善评价内容,引导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2)健全评价实施,充分考虑城乡学校实际,更加注重发展性评价,强调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并强化实施监管和失信责任追究。(3)丰富评价办法,强化与高校的衔接,共同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重视高中生的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
从高中学生的特点看,这个年龄段正处在从未成年走向成年、初步选择未来发展方向的特殊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来看,学生在学习和考试方面面临更多的选择,都迫切需要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对此,《总体方案》明确了学校应重点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着力提高学生在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处理好个人兴趣特长与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关系,切实提高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能力。
这对普通高中提出了相应的要求:(1)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 (2)明确学生发展指导机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通过学科教学渗透、开设指导课程、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指导。(3)理顺学生发展指导的模式,积极与高校对接,了解高校的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 (4)拓宽学生发展指导资源,利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拓宽指导渠道,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
4.强化补齐课程短板
针对一些普通高中存在的开不齐开不足课程、压缩课时、抢赶教学进度、超课标教学、日常测试频繁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从加强课程实施监管、优化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合理引导,强化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学校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增强学生的选择性
《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在普通高中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的完善,增强了学生学习的选择性,也符合因材施教原则,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同时,这也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组织方式,推进选课走班。由于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较大,特别是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学校还存在校舍设施资源不足、师资紧张和教学组织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实施选课走班也要制定5-10年规划目标和2035年总体目标,要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来积极稳妥的推进,也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差距,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因此,在评价导向上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
6.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针对一些普通高中存在的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空挂学籍、无学籍就读等现象,从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入手,加强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是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保障,《总体方案》在评价改革上的三个重点:(1)规范学业水平考试。为保障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强调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进一步强化对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的组织要求。另外,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2)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3)稳步推进招生改革。这在2019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就已经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进行了明确,要求学校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这些都会成为普通高中评价改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