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对外公布。
通知明确,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
通知提到, 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应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特色引导、分类发展,加强省级统筹,强化自律监管,依法依规开展。
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分为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审核、自主审核单位确定。
审核工作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优先新增国家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向专业学位倾斜。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自主审核单位确定均须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执行。西部地区、民族高校在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时,申请条件可降低20%。从严控制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自主审核单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