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青岛市财政局会同青岛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高端会计人才奖励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这是我市首次针对高端会计人才出台的引智奖励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人才类别情况,可获得最高50万元、最低30万元的奖励。
根据奖补资金申请条件要求,高端会计人才须在“两区”内企业工作满二年(含二年)以上,即服务于“两区”内且在青岛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次奖补政策对象,明确为国家、省两级人才,一是财政部选拔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工程人才;二是取得山东省财政厅各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引进的高端会计人才,连带其深厚的从业经历与商业网脉必将为快速推进“两区”突破建设提供重要助力。
本次奖补政策还细化规定了申请、审核流程,实行区、市两级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人才类别情况,可获得最高50万元、最低30万元的奖励。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链条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同时,明确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追责,进一步为奖补政策的规范执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会计改革发展迎来重大契机,会计是公认的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两区”是我市对外开放发展的重要窗口区域,加快集聚高层次、国际化会计人才,顺应经济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