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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网上信息确认

2020-09-08 06:47 来源:城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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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信息确认工作将于9月9日-14日进行。为切实方便考生,落实省、市“一次办好”要求,根据省考试院安排,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信息确认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岛市成人高考网上信息确认安排

1.网上确认实施范围

所有网上报名时选择在青岛市参加成人高考的考生。青岛市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由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三部分组成,网上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征集志愿填报等后续工作。

符合加分照顾政策、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见附件2),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还须持相关证件于9月9日-14日(每天8:30至17:00)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网上确认时间

2020年9月9日至9月14日(每日8: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3.网上确认平台网址为http://crbm.sdzk.cn:90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确认系统仅支持PC端。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网址:edu.qingdao.gov.cn)“招生考试”栏目、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dzk2014)发布的有关信息。

三、考生需上传的材料及标准。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所需上传材料的电子照片,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其它材料则根据考生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的标准要求详见《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网上信息确认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标准》(附件1)

四、审核结果的反馈。

1.报名数据汇总后,我院将与公安部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进行户籍、居住证、社保缴费等情况的数据核对,比对结果将作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依据。请不符合在青报考条件的考生,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2.考生提交确认材料后,由各区市招考机构的审核人进行网上审核。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发送至考生网上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并及时关注网上确认系统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

3.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请登录网上确认平台下载打印确认单,即完成网上信息确认,不需再到现场审核。

4.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考生,请登录网上确认平台及时补充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选择青岛市报考的考生,均需要登录网上确认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考生须确认本人符合所报专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考试、录取等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12日—16日,每天8:30至17: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10月21日—25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5.网上确认期间咨询电话。

资格政策咨询电话:85786212

技术咨询电话:85786227

附件:

1.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网上信息确认需上传材料及标准

2.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特殊考生(免试及加分等)审核程序及所需材料的说明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9月4日

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网上信息确认需上传材料及标准

特别提醒:请考生仔细阅读山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报名须知,准确把握成人高考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因不符合所报专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数据汇总后,我院将与公安部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进行户籍、人像、居住证、社保缴费等情况的数据核对,比对结果作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依据。请不符合在青报考条件的考生,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一、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证件照

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证件照的规格及要求:

1.证件照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2.仅限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3.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4.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与公安户籍人像的比对及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特别提醒: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将用于报名和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等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证件照片要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以免与公安户籍人像比对不通过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二、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照片支持gif、jpeg、jpg、png格式)

(一)驻青部队现役军人,须上传本人军官证或士兵证。

(二)异地(非青岛户籍)考生须上传的材料:

1.有青岛市正式居住证的考生,须上传居住证原件(人像面)。

2.没有青岛市正式居住证,居住证在办理过程中的考生,须上传:

(1)青岛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居住证期间公安部门发放的回执单)

(2)人社部门开具的自2020年1月以来6个月的社保证明(青岛市人社局网站上可自行打印);

3.《居住证》于2020年1月1日后过期且未及时补办的考生,须上传提供确认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发放的居住登记凭证及过期的《居住证》



四、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未满18周岁的考生,还须上传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证书。


青岛市2020年成人高考特殊考生(免试及加分等)审核程序及所需材料的说明

符合《山东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鲁招考委办【2020】18号)文件规定的录取提档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确认期间,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现场办理特殊考生审核手续,未按时办理审核手续的考生不予确认提档照顾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时间:9月9日至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含周末)。

二、须考生本人办理。

三、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须提前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健康通行绿码并经体温监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审核现场。

3.考生应佩戴口罩,依次接受体温测量。

4.办理审核手续期间,考生之间注意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四、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可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可申请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8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6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3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须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各份。(可申请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须出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合格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4)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兵役退役考生:出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和接收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民政局)的证明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可申请加分考生: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等称号获得者: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须提供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须提供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或县级以上侨办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须出具获得烈士称号的证明文件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身份证,民族一栏应标注为相应少数民族,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和企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符合“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条件的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年满25周岁(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以上人员:只要网报时准确填写了身份证号即可,不需要办理特殊考生审批手续,录取前,省考试院根据身份证号直接给予特殊考生资格。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信息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2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予累计。

3.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审核考生材料时,要对特殊考生审验其原始证件,确保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审验后,将考生身份证和各类证书的原件直接退还考生,保留并装订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填写考生“报名序号”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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