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各区(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定,现将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结果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认定结论材料送达及领取
认定结论材料含《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结论材料已由各认定机构自7月20日开始陆续寄出,请申请人予以关注。若7月31日前已通过认定却未收到证书,应及时联系邮政EMS查询邮件物流状态或致电相应认定机构核查有关情况。
若因特殊情况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申请人,领取时限为2020年7月27日-7月29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需致电相应认定机构预约领取。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领取,如无法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领。(各认定机构的联系电话及邮政EMS查询电话见下表。)
二、妥善保管认定结论材料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