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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培训机构

2020-07-12 10:56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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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暑假即将来临,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家长,如要给孩子报名到民办培训学校接受文化教育培训,一定要提前了解国家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谨慎选择。

一、认清资质心踏实

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机构,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学员和家长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看”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收费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开悬挂;

“二看”其办学许可证和法人登记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三看”任课教师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培训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教师信息应在培训机构及其网站显著位置公示。

二、积极主动签合同

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见文末“阅读原文”),建议家长认真研读后慎重签订,尤其是注意退款限定日期、违约金额比例和带有承诺性的部分。如有口头承诺应写进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尽可能降低消费风险。

三、按照规定缴费用

教育部明文规定,不允许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费用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等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消费者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理性消费,避免冲动,不贪小便宜。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把维护合法权益做到前面,避免后期权益受损。

四、查验场所保安全

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家长除要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外,还要查阅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复学条件核验,核验通过的培训学校信息可以到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官方微信或网站查阅。除此之外,家长应当配合培训机构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接受教育培训前,应当查看办学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还应查看有效期内的餐饮卫生许可证件,确保孩子人身安全,避免存在威胁生命安全的危险隐患。

五、留存材料好维权

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培训合同、发票收据等有效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等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各区市监管电话

市南区 88729400

市北区 66751017

李沧区 67707267

崂山区 88996836

城阳区 58713958

西海岸新区 86988781

即墨区 88529701

胶州市 82233823

平度市 88366692

莱西市 8848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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