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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高考模式推出再选科目保障机制

2020-03-12 13:08 作者:熊丙奇 来源:腾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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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东方IC)

近日,江苏高考综合改革爆出新消息:针对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科目出台再选科目保障机制。当某一再选科目考生实考人数占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启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依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针对当前学生选考科目实际,从2021年招生起,率先建立化学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确定保障比例为25%。

这是在新高考改革推进过程中,对高考改革方案进行优化完善的务实举措。这一保障机制其实在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改革中,都曾启动。当时,针对3+3模式出现的学生选科失衡问题,浙江和上海推出了保障机制,并率先从物理科目实施,对于引导学生理性选科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江苏在实行3+1+2方案时,根据本省考生选科的实际情况,推出保障机制,并允许学生根据这一保障机制,重新选择再选科目,这有利于3+1+2方案的有序推进,也保障选化学科目的学生的权益。

3+1+2模式,是江苏、广东等8省,采取的新高考模式。这一模式把物理和历史设置为首选科目,要求学生“二选一”,把化学、生物、政治、地理设置为再选科目,要求学生在选择物理或者历史科目后,从4门科目中选择两门。这一模式给学生提供的科目选择组合有12种,相比3+3模式,少了8种,被认为有利于避免3+3模式的弃考物理科目问题,以及减轻高中教学组织的难度,符合这些地区的办学实际。

但是,3+1+2模式在推进过程中,也遭遇部分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功利应对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再选科目4选2中,由于这4门科目实行等级赋分(按考生百分位赋分),加上化学科目被认为是4门再选科目中最难的科目,因此,就出现了选考化学科目学生较少的问题。此次江苏推出的保障机制,不是只针对化学科目,而是适用于所有4门选考科目,当选考这一科目人数少于总人数的25%时启动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功利选科的问题,对于高分学生来说,不必担心这一科目人数少影响自己的等级和得分,对于中低分学生来说,选这一科目也不吃亏。以30万考生计算,25%为7.5万名,哪怕只有3万名选择化学科目,也按7.5万名确定等级、赋分。按赋分方式,3万名考生的最后一名考生都将得到B等级,得分在71分以上。

当然,只有这一保障机制还不够,引导学生理性选科,还需要完善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重视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引导。虽然在推进3+1+2模式时,教育部门和高校,也对高校招生专业的首选、再选科目要求进行了论证,但考虑比较多的还是首选科目要求,而对再选科目的要求并不严格。比如首选物理科目后,不再选化学科目,受限不能报考的专业并不多,因此,考生就可能从生物、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另外,有的偏理科(基于传统高考角度)的学生,想选化学、生物,再加一门历史,可是,按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首选历史被作为历史类考生,能报考的专业远少于首选物理的专业,这也导致首选历史科目后,选化学的学生在有的学校里很少,甚至几乎没有。这要求高校了解学生的选科走向,结合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要求。

不论是3+3模式,还是3+1+2模式,都存在一个现实问题是,最终的录取,要依据学生的总分和排名。在按总分录取的模式下,学生无疑会关注自己怎样选才能获得高分,而如果学校也是以此来引导、组织学生选科的话,就可能出现老师“教育”学生不要选某一科目的情况,甚至有的学校只推出有限组合,告诉学生只能从这些组合中选。为此,高考改革要进一步在打破按总分录取模式上努力,今年刚推出的“强基计划”,采取高考成绩85%,大学面试成绩15%的录取方式,就是破除“唯分数”录取的改革探索,与此同时,各高中学校要重视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未来学业和职业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组合。

今年年初,江苏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选科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学校不得根据选科人数多寡限制学生选科,允许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重新选择选考科目。

学校的选科指导方案要包含12种选科组合及走班教学的计划安排与保障措施。当前受办学硬件与师资条件制约影响的四星级高中至少要提供 10种、三星级高中至少提供 6种选科组合。结合最新的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各高中有必要调整之前的选考科目指导方案,积极做好学生选科指导,让学生重新优化自己的选考科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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