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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来源:青岛理工大学 2014-06-16 13:24: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办学地点:

    1、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邮编:266033

    2、黄岛校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 邮编:266520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号, 邮编:266520

    3、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 邮编:273400

    第九条 招生范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建的“山东省青岛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由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隶属关系几经更迭,办学层次几起几落。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划转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建校以来,学校构筑起本专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高级人才。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186.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0.33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约199.35万册,电子图书资源量约6572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多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251人,其中专任教师1422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5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904人;正教授160人,副教授450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366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有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8人。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9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25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城市文化与城市竞争力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专科生28910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294人。

    学校贯彻党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学术民主与学术创新、社会公允和以人为本,秉承“百折不挠、刚毅厚重、勇承重载”理工大学精神传统;高质量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建设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需求与特色相结合,特色与精品相结合的高质量教学研究型特色名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青岛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专业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注意事项:

    1、美术加试: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绘画基础。招生录取时统一录取为土木工程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根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建筑学专业新生名单,其余新生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2、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临沂校区,不能调整校区就读。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要求执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相同分数学生,首先按“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如出现志愿计划数不对等、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总分高低顺序进行专业投档。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随机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因退档而造成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递补考生只能安排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4、如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将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考生报考专业都不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时,将予以退档,按规定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投档考生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绘画、音乐表演五个专业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山东省美术类考生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音乐类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其余省市美术类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取文化成绩较高者;外省市美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经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同意,各专业首次投档后,若部分专业线上报考合格生源不足,将从其他专业一志愿报考的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排名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除外),且被调剂考生的专业成绩不得低于应调剂专业已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专业成绩,调剂后仍然有剩余计划的,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各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贷措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有一整套完善的“奖、贷、助、补、减”资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校董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以及宗倬章先生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通过奖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

    第二十六条 为欢迎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扶助优秀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立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当年具体报考情况评选,分两等:一、全额奖学金, 15000元/人;二、半额奖学金, 7000元/人。新生奖学金实行申报制,由考生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具体事宜请查阅网页(),咨询电话:0532-85071032

    第九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邮政编码:266033,电话:0532-85071099)。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32)85071039

    2、E-mail: zsjyb@qtech.edu.cn

    3、招生信息网:

    4、学校校园网:

    5、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6、邮编:26603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介绍(部分)(精彩专业按下一页)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教学和科研单位、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研究、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资本论》选读、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统计学、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政府部门、各级金融机构、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高等院校、理论研究部门就业。该专业人才具有广阔的

    社会工作(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工作理论与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它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组织行为学、普通心理学、管理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社会保障学、社会政策、社会福利思想、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等。 就业方向: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以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它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日语(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日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日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主干课程:日语精读、日语听力、日语会话、日语泛读、日语写作、翻译、日语古典语法、日本文学史及选读、日本概况、英语等。 就业方向: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外交、外贸、旅游、出版、新闻等部门从事口、笔译工作和高等院校及科研部门从事教学与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数学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科学技术、管理、经济、金融、社会和人文科学中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理论基础,受到良好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应用能力的基本训练,能借助数学和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广泛的适应性和较强的发展潜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论、运筹学、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数理金融学、保险精算、计算机语言程序设计、软件设计与开发、微观经济学、可靠性数学等。 就业方向:能在与数学应用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金融领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科研部门、教学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理论研究、管理及教学等工作。

    安全工程(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安全科学和安全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与生产、研究、检测、评价、监察和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安全原理、系统安全工程、安全人机工程学、安全评价、工程燃烧学、防火与防爆、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特种作业与特种机械安全、安全监测技术与仪表、工业卫生、安全经济学、安全管理学、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化工原理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冶金、建筑、矿业、化工、能源、环境、机械、金融、交通运输等行业从事安全工程的设计、研究、评估与咨询、安全监察、技术管理、安全培训等

    工业工程(本科类)

    工业工程(本科) 培养目标:工业工程专业起源于美国制造业的生产系统设计、优化,我国于1993年引入,是现代制造企业最紧缺的专业之一,它是对人员、物料、设备、能源和信息组成的集成系统(如制造业企业的生产系统、服务行业的服务系统、政府机关和金融部门的组织系统等),进行规划设计、优化、评价、创新的一门学科。学生毕业可以从事(生产)系统的设计、布置、工艺、工序、操作等程序的设计优化,标准作业时间和劳动定额确定,工作环境和人机系统的设计优化,生产计划的制定控制,质量管理等一系列工作。 主干课程:机械设计基础Ⅰ、电工基础Ⅱ、运筹学、系统工程、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与财务管理、基础工业工程、人机工程学、生产计划与控制、设施规划与物流分析、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管理与可靠性、人力资源管理等。 就业方向:主要就业于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业、农林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科类)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测量、流体力学、土力学、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高层建筑结构、桥梁结构、桥梁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地基基础、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结构、施工技术与管理。 就业方向: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数控技术(专科类)

    数控技术应用 培养目标 :面向现代化的机械制造企业,培养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机械、电子、数字基础理论,具有数控机床的编程能力、数控设备及自动生产线的操作、调试、维护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现代化企业管理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高等数学Ⅰ、机械制图与CAD、液压与气动、工程力学、机械制造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公差配合与测量、机械制造工艺与装备、数控机床、数控加工编程与操作、数控机床电气控制(含PLC)、数控加工工艺、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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