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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验初级中学2012年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4-25 15:59:11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2012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青岛实验初级中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收专业类别及数量

艺术类:管乐(包括小号<兼短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低音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舞蹈(女 不含体育舞蹈),声乐。

体育类:篮球(女)、游泳、田径(短跑、中长跑、其它)、帆船、乒乓球、羽毛球、国际象棋。

共36名。

二、报名

(一)时间:5月6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二)地点:青岛实验初级中学(青岛市市南区太平路2号)

(三)资格:青岛市内四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参加特长生报名。

1、艺术类

①管乐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个人项目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含)、省二等奖以上(含)或国家三等奖以上(含)的成绩。

集体项目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含)、省二等奖以上(含)或国家三等奖以上(含)的骨干学生(须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骨干证明)。

(2)铜管专业需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考级,获得6级以上(含)的等级。木管专业需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考级,获得8级以上(含)的等级。

②舞蹈、声乐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个人项目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含)、省二等奖以上(含)或国家三等奖以上(含)的成绩。

集体项目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含)、省二等奖以上(含)或国家三等奖以上(含)的骨干学生(须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骨干证明)。

(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舞蹈或声乐考级,获得八级以上(含)的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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