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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利文外语学校培训费之争:最新进展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2-24 08:22:22

 

    青岛新闻网讯 继本网报道了《青岛利文外语培训学校培训费之争》一文后,得到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在3.15之际,如何维护自己的教育培训权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王女士的孩子在青岛利文外语培训学校报了一个学期的外语课程。不久,因为家庭原因,孩子要转到别的城市上学,原本24课时的课程,只上了6课时。家长向利文学校说明情况后,要求返还剩余课时费,遭到利文外语培训学校的断然拒绝。网友发帖质疑,“仅仅上了1/4的课程,为什么不给退学费?剩余的学费如何处理?”。在随后的处理过程中,记者陪同王女士一起来到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投诉负责人李处长接待了我们,并承诺在一周内回复。

    2月22日上午,记者接到王女士发来的短信,说是教育局通知她去利文学校拿学费。事情在一天之内出人意料地得到了顺利的解决。而在此之前接近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女士几次三番和学校交涉,亲自去学校要求退款均是无果而返。记者电话连线了王女士,王女士表示教育局李处长通知她去利文学校,并且学校声称她从未去找过学校要求退学费。王女士非常生气,课程证已经明确标注退学时间,她从那一天起就要求退学费。

    王女士感叹维权成本太高,其中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来回的车马费已经让她精疲力尽。据她所了解的一些朋友,如果发生此类纠纷,均是和相关学校交涉几次,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回复,通常就此作罢。大多消费者都是工薪阶层,整日忙于工作,如果损失金额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是既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反复交涉此类事情的。

   教育维权,对消费者来说,维权成本高,那么违规成本呢?青岛利文外语培训学校的中途退学政策,要求学生必须在3次课程以内提出退费要求,否则只能将课程转让给他人才能退款是否违规?利文的规定是从何而来?有无惩罚?假使事先有合同约定,如果这种约定是培训学校误导了消费者,设置了违反消费者的权益的条款,那么培训学校又是否会因为设置陷阱而受到追究?这些都是消费者迫切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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